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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退休人員暨推廣學分班學員借閱辦法

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校友、退休人員暨推廣學分班學員借閱辦法


88學年第2學期第一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訂定(89.07.26)
92學年第1學期第一次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會議修訂(92.10.23)
95學年第1學期第一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修訂(95.09.25)
96學年第1學期第一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議修訂(96.10.12)
99學年第1學期第一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修訂(99.10.12)
校長核定(99.10.15)
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圖書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108.10.25)
校長核定(108.11.12)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圖書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109.10.23)
校長核定(109.10.27)


第一條 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資訊圖書處所屬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秉持資源共

       享之理念,適度開放館藏,以服務本校校友、退休人員暨推廣教育學分班學員,特訂

       定本辦法以為借閱圖書資料之依據。

第二條 凡持有本校核發之有效校友會會員證,並完成圖書館讀者登錄之本校畢業校友,享有

       下列借閱相關規定中之權利與義務。補發或更換校友會會員證時,請至圖書館辦理覆

       核、更新記錄並確認身份。

第三條 退休人員填妥「退休人員借書證申請單」,繳交身份證影本、照片及退休證影本各一

       份,保證金壹仟元至流通櫃台辦理借書證。退休人員借書證有效期限一年,每年驗證

       一次,連續三年不驗證,保證金繳庫,退回借書證保證金無息退還。

第四條 修讀本校學分班並繳交雜費之學員,可由承辦單位統一簽證辦理。學員修業期間均得

       憑學員證、身份證影本、照片及保證金壹仟元辦理借書證。借書證有效期限以修業期

       間為主,保證金於辦理停止借書手續、繳回借書證、還清所有圖書資料及繳清罰款後

       無息退還。

第五條 證件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交換,遺失時應立即向本館掛失,如因上述情形致使本

       館資料遭受損失時,本館得停止其借書權利,原持證人應負賠償之責任。

第六條 借閱相關規定:

       一、 凡限館內閱覽之資料,恕不外借。

       二、 借書冊數及期限:二十冊,四週。

       三、 借書期滿後如無逾期、被人預約、已續借過之圖書得以續借一次。

       四、 所需資料外借時,本館不接受預約。

       五、 其餘借還書等相關規定,悉依本館相關之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經圖書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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