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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和科技大學學位論文管理辦法

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學位論文管理要點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104.03.13)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4.04.10)
校長核定(104.05.01)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108.03.22)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通過(108.04.12)
校長核定(108.04.17)
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108.09.05)
校長核定(108.11.12)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圖書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109.10.23)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通過(109.11.06)
校長核定(109.11.27)


一、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保存學術研究資產、管理學位論文,並因應資訊數位化的科技趨勢,訂定本校「學位論文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研究生畢業於辦理離校手續前應自行登錄本校「博碩士論文系統」,輸入論文基本資料及相關資訊、決定授權範圍,上傳與紙本學位論文內容相同之論文全文PDF電子檔。至圖書館辦理離校時,自行列印論文授權書簽署,並繳交論文光碟一份及紙本論文精平裝各一冊。

三、論文授權範圍及期間如下:
研究生需同意以非專屬、無償方式授權予本校,不限地域、時間與次數,將學位論文全文(含摘要)進行重製及公開傳輸,亦提供讀者非營利使用線上檢索、下載、閱覽、列印或影印。

(一)收集論文之授權法源:
1.依著作權法第15條第3項規定「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著作人已取得學位者」,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其著作。

2.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取得博士、碩士學位者,應將其取得學位之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經由學校以文件、錄影帶、錄音帶、光碟或其他方式,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之」。

3.依前開規定,本校就紙本學位論文之閱覽服務,採公開閱覽為原則。

(二)電子全文開放年限:
研究生畢業可於上傳電子論文時,自行選擇學位論文電子全文開放年限。區分為校內區域網路及校外網際網路:
1.校內區域網路開放年限為「立即公開」、「一年後公開」及「兩年後公開」三種選擇。

2.校外網際網路開放年限為「立即公開」、「一年後公開」、「兩年後公開」及「不公開(僅典藏)」四種選擇;選擇不公開(僅典藏)者,摘要仍需公開,摘要不公開者須另填申請書。

3.研究生如因論文涉及國家機密、申請專利或法律另有規定等特殊情形,論文有延後公開或不公開之需要時,於提交論文時,須檢附由指導教授與研究生親筆簽名之申請書證明文件,經系(所)審查程序辦理,依審查決議送回圖書館辦理後續事宜。

四、研究生畢業辦理離校手續後,欲變更學位論文檔案或變更授權範圍,應另行申請。

五、圖書館於蒐集學位論文後,將紙本論文及授權之電子全文檔,傳送至國家圖書館典藏。

六、本要點經圖書諮詢委員會會議及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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