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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圖書館內埔鄉民美和之友借書辦法
93學年度第1學期第八次行政會議通過(93.12.10)
98學年度第2學期第九次行政會議通過(99.07.15)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通過(100.05.06)
校長核定(100.05.11)
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108.09.05)
校長核定(108.11.12)
第一條 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資訊圖書處所屬圖書館為回饋鄉里、嘉惠內埔鄉鄉民,秉持資源共享,提昇鄉民閱讀風氣並強化與社區之互動,支援社區民眾之學習進修,特訂定『內埔鄉美和之友借書辦法』以為借閱本校圖書資料之依據。
第二條 凡設籍內埔鄉且年滿十五歲以上之鄉民(未滿二十歲須監護人具保),填具「美和之友借書證申請表」,備齊相關證件得申請本校圖書館借書證。憑借書證可於圖書館開放時間內,使用館內相關資源或借閱圖書。
第三條 凡申請借書證者,需繳交年費新台幣肆佰元、保證金壹仟元、一吋照片兩張、戶口名簿影本及身份證影本。保證金於圖書及罰款還清,退回借書證不再借書時,無息退還。
第四條 借書證限本人使用並請妥為保存,不得轉借或交換,如遺失應立即向本館掛失,如因上述情形致使本館資料遭受損失時,原持證人應負賠償之責任。申請補發者須繳交重製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
第五條 借閱圖書資料如不歸還,則取消美和之友資格,保證金亦不退還。
第六條 借書證有效期限為一年,期滿時持借書證並繳交年費後,辦理續約手續。兩年內未曾使用證件者,暫停借書證使用權,但得再檢附相關證件申請重新啟用。
第七條 借書服務及相關規定:
一、借書冊數及期限:五冊,四週。
二、借書期滿後,不得辦理續借。
三、凡限館內閱覽之資料,均不外借。
四、所需資料外借時,本館不接受預約。
五、借書到期未還,經三日寬限期,得由本館按逾期天數科以罰款,罰款標準比照本館借書規則辦理。
六、其餘借還書等相關規定,悉依「借書規則」及「賠償規則」之規定辦理。
七、本辦法未訂事宜,悉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