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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美和科技大學圖書館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通過(96.10.11) 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臨時校務會議通過(99.07.28) 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通過(100.06.09) 校長核定(100.06.15) 一、 本設置要點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十三條之規定。 二、 為為協助本校圖書館政策之擬訂及業務發展,特成立「圖書館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三、 本會任務如下: (一) 籌劃圖書館業務之發展方針。 (二) 研議圖書館重要章則及辦法。 (三) 審議及監督館藏預算之編列及執行。 (四) 研討圖書館服務及制度之改進方向。 (五) 協調及溝通圖書館與師生之意見。 (六) 商議其它與圖書館業務有關之事項。 四、 本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圖書館館長為當然委員兼執行秘書,其它成員包括教務長、學務長、會計室主任、資訊網路中心中心主任、進修部主任、各學院院長及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學院教師及通識教育中心教師代表各一名,各學院學生代表一名。本會委員任期為一學年。圖書館諮詢委員連選得連任;委員如有出缺,由原單位派員遞補。 五、 本會每學期開會一次為原則;另得由執行秘書視業務需要,陳報主任委員同意後,召開臨時會議。 六、 本會開會時如有需要,得邀請有關單位業務負責人列席。 七、 本會需經過半數委員出席,始得開會;並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八、 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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